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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0 章 你走神啦(3/6)

    不列颠是亚瑟王的领土,生活在不列颠的人是亚瑟王的子民。

    王拯救了不列颠,不列颠却没能为王做到任何一件事。

    亚瑟王是古不列颠最富传奇色彩的伟大国王,而那传奇,以悲剧渲染出金黄瑰丽的色调。

    不论是她,还是他。

    纯白的骑士姬和爽朗的少年骑士,都不是不列颠需要的王。

    于是,亚瑟王拔出石中剑将过去的自己杀死。

    他们,在那位王的心里死去。

    亚瑟王在用尽一切努力,挽留一块注定逝去的碎片。

    在那个悲鸿的伟愿里,将自己消磨殆尽。

    为了理想拔出石中剑,成为王的,她的姊妹最终会死在那个高洁的理想里。

    她憎恨着,她深爱着。

    递交出遗留至后世的侵刃黄金,选定献祭的肉体,等待亚瑟王精神体的重临。

    “你会后悔的,后悔选择醒来。”魔女对少年说的话,就像诅咒一样刻骨。

    “沉睡到终结,也是幸福。”

    而立夏将这话视为对方的情绪宣泄,选择充耳不闻,实际上他也只有这一个选择。

    少年驾驭不列颠最富盛名的骏马,弛往卡姆兰之丘。骏马奔蹄,如若飙尘。

    白马以身化光阴的闪电,在绿意茵茵里流淌而过。

    翻飞的草叶卷上少年的脸颊,呼吸间能嗅到蕨植带露的气息。

    太阳破开云层,落下束束的光,悄悄向着夜的那方偏斜。

    东斯塔利恩,其名意为金色神驹。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贝尔芬格此战所牵走的,是名为拉姆瑞的漆黑骏马。

    魔物留下通体纯白的神驹。

    而人类少年骑上它时的身影,远比身为魔物的贝尔芬格更能让人心生憧憬。

    就像是一切完美之梦,和理想的化身。

    在属于他们的,那个弥长的梦里。

    贝尔芬格是藤丸立夏的永恒之王。

    “快一点。”神驹素雪白的鬃毛穿过少年的指尖,在风里猎猎。

    立夏在起舞的狂风里,开口催促,咬字清晰“再快一点。”

    神驹有灵,极速飞驰。

    大地在震颤。

    但是没有关系,东斯塔利恩的背上,起伏依旧平稳。

    贝尔芬格遗留下的深蓝披风,被他系在肩上,在风里拖起长且沉重的后摆。

    一切混乱动荡里,这是唯一的安稳,让危险也变得遥远。

    比起之前沉溺在其中的那场梦,现在的情形反而更

    你来拿着这柄剑,成为我在这个国家的代行人。

    就算是我,也不介意偶尔回应信徒的呼唤。

    记忆开始愈发清晰分明,他们说过的话,昨日重现一般,从未在脑海里褪色。

    什么呼我知道,懒惰回应呼唤在你们人类的记载里都很罕见,可那并不代表绝对不存在。

    与柏林诺王交手,石中剑的折断。

    凶名赫赫的魔物却显得那么心虚,甚至不敢看向他的眼睛。

    石中剑否认了,我身为原罪的灵魂。

    对人类的常识显得格外缺失的魔物,茫然的无错的面对阿规格文和他的愤怒。

    婚礼对于人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吗

    啊,对了对了

    还有些奇奇怪怪的对话,贝尔芬格的目光那么懵懂,总在奇特的地方充满好奇。

    梅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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