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就算她没有调查他,那也并不重要。他没有的会变成有,而他拥有的会成为永恒。她只害怕他在很久之后会开始渴望她给不了的东西,比如行走在白日下的权力,比如温度。
她微微叹息,“我的故事很长。”
路德维希似笑非笑,“我现在很有空。”
既然他想听,她当然不会拒绝。事实上,她对他的主动很满意他开始好奇她了,不论他现在是否还在厌恶着她,至少,“好奇”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我出生时是一个小王国的公主,你们现在都称那里为罗马尼亚的特兰西瓦尼亚。”
公主,难怪她气质高雅。他想想,特兰西瓦尼亚是什么时候被命名的没记错的话,至少是在中世纪
十九岁路德维希挑眉。
“我是王国最后一代公主,十五岁罗马入侵我的国家,我们没有抵抗多久,我的父亲被人背叛毒死,我的哥哥战死,所有亲眷被俘虏,只有我逃了出去。”
罗马入侵路德维希眯起眼,看来她活得比他想象中还要久。
安娜的语调很平淡,平淡到仿佛只是在叙说一个他人的故事。她作为人类的时间太短,即使血族会记得每一个回忆的细节,可时间终究会风化一切,她早就不再为往事感到悲伤。
她愿意讲故事,只不过是为了吸引歌者而已。
“我独自逃到了以前经常去的黑森林,那里长满了冷杉,地形陡峭复杂,士兵只搜索了三天就放弃。我在那里生活了三年,生火,打猎,建造,种植我寻找一切生存下来的机会。”
这就不奇怪为什么她看上去明明高高在上,却包扎细致不像生手,原来她很早就体会过生存的艰辛。
感觉有点奇妙,当一个明明距离你很遥远的人原来拥有过和你一样的经历,似乎瞬间就被拉下神坛,并且心里为此感到隐秘的欢喜。
“我住在深林里,但事实上我非常满意这样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个流浪的血族遇到了我,我和他狩猎同一头麋鹿,那时他非常饥饿。”
“他放弃了鹿,选择狩猎我。”
路德维希眼神渐渐深了。
“他的动作很快,我无法抵抗,以为自己就这样死去。不幸的是,他是一个被追捕的血族,他没有来得及吸干我,就看见了身后的火光。”
安娜微微一笑,“他的毒液渗入了我脖子的伤口,很疼,那种感觉直到现在我仍记忆犹新。他以为我会被追来的人抓走烧死,但他低估了人对求生的渴望,我爬上了一颗很高的树,在上面待了两天两夜完全转变,吸光了所有靠近动物的血,直到最后一个人离开这片森林。”
“后来我才知道,追捕他的也并非是真正的人类,他们是另一个凶猛的种族。”
“我很庆幸我忍住了欲望。”
“然后我走出了森林,屠杀了整片山下的村庄。”
她垂下了眼睛,“饥饿让我失去理智,我醒过来只有成堆的尸体和苍蝇。但我不后悔。”
“我放火烧了村庄,去了人类的城镇。”
“新生的血族对血的渴望是非常可怕的,尝试了第一口人血,我无法再忍耐吸食动物的血液。我杀了很多人,引起当地教会和猎人的注意,他们盘查所有陌生人口,然后发现了我。”
“我躲到了一座城堡里。在那里,我遇见了阿尔伯特,庆幸的是,那天我吃的很饱,而他没有把我交出去。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一个落魄的贵族,父亲的大部分税收都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