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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4/5)

    可他想了想,发现陆三省这个名字已经离他太远太远。连同沈芸如亦是,仅剩的记忆得追溯到几十年前,冬夜里,他被打扮成下人送离陆府,而她含着眼泪抱了他一下。很用力,很短暂。然后就永远放开了他的手。

    他记得她是长头发。

    记得她文采不错,擅长模仿笔迹,曾握住他的手教他画画。

    没了。

    “阿琛,你要长出息。”她给他这样的临别语。

    他便瞬间放弃平凡度日的想法,之后数年头也不回地走上打打杀杀的路。想着长好出息接她享福,结果到头来,真正能为她做的不过是杀死父亲的妾室,逼死父亲,再火烧陆宅,接回她的尸体,送往他地重新入葬。

    他奢望过她的温暖。

    他为她找过陆三省要公道。

    但当鹅毛大雪纷纷扬扬落下,妖冶的火光被风吹得摇晃,有个小孩嚷嚷着要杀他偿命。当远近过路人指着他窃窃私语,报纸上白纸黑字印着的弑父跃然眼中之时,他并不觉得痛快。

    完全不。

    一切都尘埃落定后,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无论陆家,陆三省,沈芸如,或是他那早年夭折的同胞兄弟。他们爱,他们恨,他们相互欺骗着背叛者伤害着、他们的欢喜他们的绝望全部都在一个故事里。而他不在。

    不被任何故事所承载。

    他从未拥有,他从未存在,前世今生皆是如此。

    “我懂了”

    脸被真切地戳了两下。

    沈琛回过神,只见沈音之开口道“你把照片给他,他高兴,你不高兴;不把照片给他,他不高兴,你还是不高兴。所以到底他高不高兴都没关系,反正你就是不高兴,说明你看他不舒服嘛。”

    分不清她在正经分析,还是胡扯八道。反正她的表情超级严肃,比手画脚,振振有词“对付看不舒服的人呢,我觉得最好不要理他。因为你把眼睛放在他身上,不管怎么样都不会真正的开心。只有把眼睛放在自己的身上,还有喜欢的地方,你才真正的开心起来。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你听会了没有”

    “你觉得我应该给他”沈琛直击核心。

    “讨厌他就不给他,我不高兴你不高兴,大家都不高兴算了;但如果是看不顺眼的人,给他。然后再也不要理他,不找他,不和他说话。这样的话,他高不高兴和我没关系,我只管着我自己高兴就好了。”

    没错,是这个道理

    傻子都会讲道理,可真是个出类拔萃的漂亮傻子。

    沈音之满意地给自己点点头,而后眼巴巴盯着沈琛。

    两秒,四秒,六秒。

    心里两秒两秒地默数,数到第十秒,终于换来他的一个好字。

    她拉住他的手,笑眯眯“那我们接下来去哪儿呀”

    当然是去见婆婆。

    照片留给医护人员转交,两人走出精神病院。天空中仍然挤压着沉沉乌云,犹如化不开的墨汁团。雨丝密密麻麻往下落,如针,墓园小路全被淋成深深的灰色。

    倒没什么好说的。

    沈琛不喜欢冗城,这整座城市给他一种常年潮湿、根部腐烂的感觉。他在这里不太笑,不太爱说话。

    余下沈音之再能说会道,没用,她又没法子亲热死人。

    顶多把买来的花和水果漂漂亮亮摆在墓碑前,再合掌鞠躬,拜托好心的婆婆在天上保佑,绝对不要让沈琛的生意出问题,不要让他们变成穷人。贫贱夫妻百事哀,她刚才在微博上看到的话,感觉好有道理,需要警惕。

    哦对了对了,还有件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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