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么养着不是头,弘昼想正好去看看。那些爪子不锋利的老动物暂且不提,但可以挑选凶狠的小动物将它们放归山林。
一来减轻经济压力,二来也没动进贡动物,三来野兽还是应该生活在自由的地方。或许居于山林有无数危险,可能小小年纪就会死于意外,但那才是真正的归属。
不过再怎么温顺,去看的时候弘昼都是紧紧拉着永璧的手。
才刚踏步进去,永璧的双眼便应接不暇起来。他早前听说过这里,但都说这里脏臭,汗额涅都不让他来看。乍一眼看到各色动物,还有很多都是他小小年纪从未听闻见过的,一路上顿时哇声不停。
弘昼忽然想起了自己,当年还口齿不清,只能被迫的说着大人们听了想笑的发音,然后装作刘嬷嬷进大观园的惊叹声。
当然,他当时也真的是惊艳了。
如今这所动物园的主人,弘昼每走一处就和永璧言语简单的介绍。国外的进贡是真的稀奇,有一些弘昼都是头一回见,像什么蜜袋鼯之类的。
乍一眼可爱,但仔细看就觉得那眼睛太大了,有点不能接受。
永璧却没有这个感觉,看什么都很新鲜,直到有一处的时候,小腿就迈不动了。
弘昼顺着看去,那是一只毛绒绒的小矮马。和普通的马儿相比,是真的娇小玲珑的类型,更不要说他一身小短毛,眼神还带着几分懵懂。
“汗阿玛,这是什么马”
弘昼想了半天,突然想起来之前大不列颠送来了一只新品种的迷你马,“设得兰,对,叫设得兰。”
永璧完全被吸引住的靠前去,弘昼随之往前走了一步。当初送来的东西多,他也不可能全都见过,有时候得空来也都是在大熊猫等几处打转。像这种才千里迢迢过来的小动物,有时候换了气候和环境,很容易到手就没了。
所以弘昼都不大在意,只是现在想起来,这设得兰也是贵族们闲来无事捣鼓的新品种。这一只是其中的佼佼者,所以才巴巴的送来一只而已。
弘昼蹲下身,“喜欢”
“嗯。”
永璧点头,“它好好看。”
养马的人都知道,品相好的马长相都是一绝。就如它的眼睛和睫毛,靠近看简直是绝世佳人的心动感。迷你马长的小,但它的种族优势依旧在,再带着一身小短毛,那是说不出的好看和可爱。
旁的奴才见此道,“回皇上,这设得兰乃是极温顺的马儿,原就是西洋贵族们给家中晚辈配出来的。”
弘昼看了一眼,“以后长多大”
奴才道,“听说这匹马的爹娘也就一尺多些。”
“”
这其实就是残疾品种吧
弘昼想,就像未来那些猫猫狗狗的品种一样。虽然嘴上都说折耳猫之类的天生有病,生来就痛苦,大家要好好爱惜。更甚者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大家要用无买卖来杜绝所有的市场。
可实际上呢
最惨的莫过于藏獒就高价炒作那几年,然后忽然间市场崩塌。它们何其无辜,被人类的利益所驱去配种生产,最后数万只懵懵懂懂的被丢弃一旁自生自灭。
弘昼的脸色不好,手指摩挲一下,永璧看着抿了抿唇,“汗阿玛”
“嗯”
“汗阿玛是有事要忙吗”
永璧眨了眨眼,弘昼已经想象他后面会说的话了,想着摇头,“你很喜欢它”
“嗯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