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乐景一样,都是共产主义的拥趸。
向您致敬,同志。
约翰最近是满面红光,精神抖擞,就算路上不小心踩到了一滩狗屎他也笑呵呵的,一点也没有坏了心情。
因为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简直是他们报纸的摇钱树
第一期报纸连载,约翰只印刷了两千五百份试水,后来看读者来信反响积极,第二期他就狠下心印刷了四千份报纸。当时编辑们都说他太冒失了,如果要是卖不出去,一定会造成财政赤字的。
约翰虽然名义上是孟松报的主编,其实同时也是孟松报的老板。
这份报纸是由他自掏腰包开办的,他不惜自己往里面贴钱也要开办报纸的根本原因,其实是因为他的野心。
他很想亲手捧出青史留名的大作家,让自己的报纸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都知名的报纸。
为了这个目标他磋磨了十年,事业却一直没有什么起色,就在他都有点心灰意冷的时候,遇到了路易斯这个年轻的怪物。
他今年已经40岁了,人生已经过了大半,这是他距离成功最近的一次,错过这次机会他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所以约翰力排众议,开始了自己的惊天豪赌。
第二期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销量是三千份,有一千份报纸没有卖出去。
然后就是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完结篇,他咬了咬呀,这次直接印刷了五千份报纸。
编辑们都惊呼他是不是疯了,看着他的眼神仿佛在看着一个精神失常的精神病人。
但是约翰坚信,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完结篇刊登后,这三期报纸的销量一定会迎来暴涨。
事实证明约翰赌对了。
完结篇刊登后的一星期内,雪花一般的订购信飞向他们编辑社,读者们纷纷求购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全三期。
约翰还听说,在私下里,这三期报纸已经被炒到了三美元一张的高价,要知道孟松报一张报纸才卖5美分。
约翰之前库存的报纸立刻销售一空,还有不少读者给他来信抱怨自己买不到报纸,直接在信封上塞钱要求报社给他们寄报纸。
约翰就再次去拜访乐景了。
他一进门就问乐景,“路易斯,新你写好了吗”
乐景从书房里拿出写好的前三章稿子交给了他。
约翰顾不得找个地方坐下,就如饥似渴的开始路易斯的新作品。
约翰从来不喜欢看爱情,但是他得说,路易斯的新写的特别有意思他看的津津有味
而且他敢发誓,他之前从来没有在市面上看到这种类型的爱情
他很快就看完了三章存稿,然后急切的追问乐景“后面怎么样了艾米丽嫁出去了吗”
乐景点了点头,肯定回答“当然。”
约翰由衷露出一个欣慰笑意。
超越时代一步是天才,超越时代十步则是疯子。
这个时代的女性读者恐怕是无法接受艾米丽嫁给事业孤独一生的。
乐景自然在后面为艾米丽安排了好姻缘,保证让读者心满意足。
而且乐景觉得事业和婚姻并不冲突,好的爱情中的男女双方是两棵并肩而立的橡树,共同吸收养分共同成长,就像乐景的父母那样。
看完这三章存稿后,约翰已经彻底下定了决心。
毫无疑问,路易斯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天才。
从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到无法结婚的女人们,文风和题材跨越如此大,可是路易斯却如此轻松的驾驭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