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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投名状(3/3)
    饶是秦琅两世为人,可也没想到这阳光之下还有如此罪恶。
    胸中一股火腾腾燃起,他大步上前,一脚就狠狠的踢在了两膝已废的一丈青裤裆,刚痛的死去活来的一丈青再次惨叫一声,直接晕死过去了。
    “畜生”
    魏昶见秦琅还不肯甘休,赶紧过来扯住他,“少府,我让兄弟们把这些毒蛇全都抓起来,等天亮后带回衙门审理,绝不会放过一个。”
    “能定什么罪”
    魏昶道,“武德律规定,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唐朝把拐卖人口称为略卖,而正常的奴隶买卖称为和买。
    “杀人呢”
    “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
    “诸残害死尸者谓焚烧、肢解类及弃尸水中者,减斗杀罪一等。”
    “强盗罪,十匹绢以上及伤人者,绞。杀人者,斩。”
    “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
    秦琅点了点头,看来唐律对于青蛇堂这些渣子们的行为还是有很严苛的打击的。
    “绑架呢”秦琅又问。
    “少府,绑架勒索在我朝被称为执持人质,武德律规定,执持人为质者,皆斩。不论是执持人质欲谋取钱财,还是为避罪防格,皆合斩坐。”
    秦琅心中总算舒服点了,按武德律,青蛇堂估计没一个能活。
    拐卖人口律法中为略卖人为奴,要处绞刑。
    谋杀、强盗、绑架,都是斩。
    就连平时争地盘之类的斗殴杀人、伤人,也一样是重罪。
    “人渣,全都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