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向我分享过信息。
但我的看法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我有私心,我默认了酒鬼和阿姨不可能是凶手,我觉得他们不会是,只是我觉得
安寻目不转睛看着他,耐心聆听着没有打断,直到他讲完才回了一句。
a那我呢
明琅没接他这句话茬,完全不给他骚起来的机会,直接跳过继续盘点。
就这么几个人,只找到有嫌疑的不行,如果要投票还要知道他们的号码。
a有理有据
我分析的话,酒鬼是二号,阿姨是三号,你是五号,我看了一遍任务公布之前的副本群聊,我觉得这个红衣服的应该是六号,剩下的捕鱼女和小灰不是七号就是九号。
a那你就是八号了。
安寻挑眉,明琅转开了头。
六号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两个人,旁若无人地打电报,你的闪完我的闪,他面无表情的转开视线,“所以我们现在怎么办除了看你们打电报以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小灰“一号在酒店约的那个人,会不会就是凶手,很有可能是他最后遇到的人。”
“可是死亡现场是超市,他们还一起下来了买东西”六号看着收银台旁边的小货架,“难道是他们要买”他拿起货架上一个小方盒子,低头看,“这个香蕉味的”
“有可能,”安寻靠在墙上,屈着的长腿伸直,“但是有两个疑点。”
明琅看着安寻伸出来的食指与拇指,细长的掌骨在光线照射下形成了两道狭长的阴影。
平心而论,是好看的,不偏不倚正长在了明琅的审美上。
一只拿手术刀的手,几个小时前还握过自己的胯骨,摸过自己的小腹
“你脖子红了,”安寻敲了敲明琅的面具,出声提醒,“想什么呢有在听我说话吗”
明琅匆忙回神,站直身,“在听,你刚才说有两个疑点是吧,哪两个”
“一,为什么纸条会记着超市的坐标。”安寻折下食指。
“二,一号死之前对酒鬼说过,他有办法让他们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酒鬼在意的是世俗的目光,他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