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程秘书的来电稍稍缓解了尴尬“王总,已经安排好了。到时候演唱会开场前,林木的经纪人会带您和白小姐到后台,他说了,签名合影什么的都没问题。”
“好。”王榛沉声道,“辛苦你了。”
程秘书受宠若惊“哪里不过王总,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说。”
“能帮小芳她们也带一份签名回来吗”程秘书道,“我们上大学那会儿,都是听着林木的歌长大的。”
“没问题。”王榛一口答应下来。正好,这时候白娇娇也到了,他就挂了电话,还颇为绅士地为女主拉开车门,道“白小姐,请进”
他抬起头,看着白娇娇的这身打扮,脸上的笑容一僵。
白娇娇头上戴着闪光的米老鼠耳朵,脖子和手腕上都挂着布灵布灵的闪光环,胸前还别着一个大大的小灯泡徽章,上面写着“林木最帅”,整个人就像是一只巨大萤火虫在闪闪发光。
在驾驶座上坐好后,她羞涩地冲王榛道了一句谢,然后从兜里掏出一个同款小灯泡徽章,兴奋问道“王总,您要不要也别一个”
王榛皱眉,下意识道“你认真的这玩意儿也太幼稚”
“叮咚白娇娇好感度1,目前数值20。”
“但看上去还挺可爱的。”他当场表演了一个大喘气,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折,“我戴”
忍辱负重的王总咬着牙,给自己的高级定制西装也别上了价值三块五包邮的小灯泡徽章,总算挽救回了那一点好感度。
没事,他边开车边在心里安慰自己,连秦傲天都能放下身段戴哆啦a梦头盔,自己别个小灯泡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么一想,他心里顿时就宽慰了许多。
直到他们到达了目的地。
第一次看演唱会的王榛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人山人海,林木都还没上场,一个个就化身尖叫鸡,各种闪光应援横幅看得他眼花缭乱,头晕脑胀。
年纪大了,跟不上趟了,他想。
总裁大人穿着一身正装,身子笔挺地坐在前排的位置上,旁边的白娇娇早就跟周围的同好聊的热火朝天了。他夹在狂热的人群当中,就像是一只误入了二哈大军中的狼,遗世独立,外加一脸懵逼。
还好,匆匆赶来的经纪人解救了他。
王榛长吁一口气,在众人羡慕嫉妒的目光中,带着白娇娇来到了后台。
化妆镜的灯光明亮而刺眼,海报上印着的青年正低头坐在椅子上,随手调试着琴弦,脑后的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肩上,颇有资深音乐人的风格。
“阿木,王总和白小姐来了。”经纪人走过来对他道,“别忙了,手头的事儿先放一放,王总可是特意来听你唱歌的。”
青年掀起眼皮看他“外面会场里这么多人,有谁不是吗”
“你”经纪人一噎。
王榛笑了,他心想这年轻人还挺有个性,他喜欢。
他伸出手,道“初次见面,大明星。”
“明星当不起,我就是个唱歌的。”林木放下吉他,起身与他对视,“我”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愣住了。
王榛愣住,不仅是因为这年轻人的长相实在是帅的惊天地泣鬼神,和之前猜测的见光死完全不同,还有一点就是,他的眼睛长得特别像秦傲天。
轮廓像,神韵像,但却多了一份锋利如刀、咄咄逼人的攻击性。
至于林木发呆的原因,除了他本人,估计世上也没人知道了。
青年出神地看着他的脸,片刻之后,视线缓缓下移,又呆呆地看了王榛别在胸前的“林木最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