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戏过程中,程宁的“寻龙盘复制品”几度发出信号,但是由于一直是集体行动,她无法判断四个新人里谁是先知。
直到方才余茉出手救她
她才知道余茉竟是先知。
程宁唇角微勾。
若能将这个信息带回北营,别说一瓶回血药了,就是十瓶百瓶,她都买得起。
之前,她一直开着“寻龙盘”复制品,无法使用其他道具,所以受制于“眼圈男”,身陷险境。原以为是低谷,没想到竟然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林辞和程宁将“眼圈男”带回五楼的寝室,余茉等人也回去休息。
寝室虽是二人一间,但实际是四人寝。房间很小,进门右边是一排柜子,左边是卫生间。再往里就是两张紧挨着的上下床,床旁边放着两张拼在一起的书桌。
虽然小,但是很干净。
余茉抽出包里借的书,拿出草稿本慢慢抄。俗话说勤能补拙,她多抄几遍,总能学点东西。
抄了几页,手有些酸。
余茉拿出手机,百无聊赖,试探着给教导主任发信息“主任,我想吃烧烤”
打到一半,她又删去后面几个字,改成“主任,陆朝想吃烧烤。”狐假虎威嘛。
余茉马上收到了主任的回复,附赠一张来自教师食堂的烧烤菜单图。
嘿嘿,陆朝的名头还真好用。
余茉笑眯眯地瞥向陆朝,想就烧烤的事征求他的意见,却见陆朝神色深沉地瞧着她。
应该是瞧了好一会儿了。
被余茉发现后,陆朝不见丝毫尴尬,他想余茉伸手“过来。”
余茉捏住笔的手微微一紧。而后,她放下笔,扯出一个笑,小心翼翼地上前。
她仰头“陆朝,你想吃烧烤吗”她的面色毫无异样,语气也很活泼。
陆朝低头,捉住了余茉的手。余茉的手很漂亮,白皙,还有点肉肉的。陆朝打量了几眼,眼神里露出几丝嫌弃。
嫌弃
余茉不解,这是她的手,又不是陆朝的。他为何要嫌弃
陆朝“湿巾。”
余茉没多想,下意识地拿出包里的小袋湿巾,递给陆朝。
陆朝没接,而是吩咐道“擦干净。”
余茉反应了一会儿,才意识到陆朝是让她擦手方才揍附身鬼的时候,余茉手上沾了灰。
余茉迟迟没有动作,陆朝索性接过湿巾,撕了袋口,将湿巾一一取出,而后将余茉的手细细地擦拭了一遍,两遍,三遍
恍惚间,余茉都觉得自己的手是什么宝物了,否则何至于让陆朝如此郑重对待。
难不成,陆朝喜欢她
不可能啊,他们才认识多久。
余茉浮想联翩之际,陆朝弯腰,咬住了余茉擦拭干净的手指。尖锐的虎牙瞬间刺破了余茉的手指,血液流淌进陆朝的口中。
陆朝眉目舒展。
余茉恍然,原来不是擦宝物,而是擦食物。这就合乎逻辑了。食物确实得擦干净点,吃不干净的容易闹肚子。
等等,不对呀,她又不是食物陆朝为什么要喝她的血
他该不会精神有问题吧
陆朝松了嘴,吐出余茉的手指,又耐心地拿出一张新的湿巾擦拭掉她手上的血痕。
“甜。”陆朝的心情不错。
余茉试图接近精神病的内心“我的血甜”
“嗯。”陆朝面色愉悦。
余茉抿唇。实锤了,她作为身体健康的正常人,血液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甜的。陆朝果然是精神病
唉,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