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母亲以外在读书方面和他口味一致的人了。他领着少年走进大厅,顺着旋转楼梯上楼进了书房。
叶家的书房和图书馆的摆放密度差不多,一排排木架子分门别类,房屋构造是叶父专门设计过的,普通住房的承重达不到要求。
叶隋琛熟练地找到那本书,递给他“书不许折页、不许做笔记、不许卷着看,封面和扉页也不许有折痕。”
“嗯,谢谢。”
少年接过,从中间轻轻打开侧着头看,长睫微颤,自说自话“可惜我不会德文。”
“不会可以学,而且rache的批注不是摆设。”叶隋琛丢了一句,出了房门。
叶隋琛从始至终没有问过少年的名字,少年跟在他身后出来,抬头对他道“我叫方嫌雪。方求白时嫌雪黑的方嫌雪。”
叶隋琛一听,是苏轼的书墨。他不着痕迹地笑了,这名儿,有意思是有意思,只是女里女气的。
“叶隋琛。”他自我介绍。
方嫌雪眸子一闪,原来面前的人真的是叶隋琛。
父亲称赞“山眉海目,金玉满堂”的叶家公子,叶隋琛。
他刚进宅子的时候,就看到远远的一个人卧在庭院里的石头上,还在想那是谁。这个时间,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男性,出现在叶宅,只能是叶隋琛。
即使躺着看不清楚,叶隋琛的五官依旧英气漂亮,起身走近他的时候,方嫌雪的整个身子都有点僵。
十几年来读过的书融到一起,才能勉强形容叶隋琛给他带来的感觉那是瓦格纳的疏狂,布恩迪亚的孤独,于连的野心,维特的自我,是无数本书主角杂糅成的一个人,身上有无法忽视的气场。
方嫌雪觉得这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耀眼的人,底色是纯金的,举手投足都彰显着人生迄今为止全方位的胜利。
他想见这个人很久了,从听到父亲形容的那一刻就想见,但他一直以来只能在学校听到叶隋琛的妹妹叶隋璐的名字。
私立学校富家子弟很多,嚣张跋扈的有之,拉帮结派的有之,但叶隋璐是其中最不一样的。整个学校,初中部加上高中部,没有一个人不曾听说过她。
方嫌雪对读书以外的事情都没什么兴趣,但是他每个早上也能注意到叶隋璐穿着昂贵精致的制服裙从豪车上下来,带着干净无暇的笑容踏进学校。那笑是从小被家里人用优渥的物质、充沛的宠爱富养出来的人才有的,没有一丝阴霾。
班上的男生时常会聚在一起讨论,得出的结果永远一致学校里最漂亮的女生,是叶隋璐;性格最招人喜欢的女生,还是叶隋璐。
原来这就是她哥哥,不算辱没了父亲的夸赞。
方嫌雪的目光有些灼灼,自作主张叫了声“琛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