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话间,声音微微发着颤,我眼眶一热,站起身来,说道“洛神,我我能不能抱一下你伤口会不会疼”
“不疼。”她微微蹙了蹙眉,目光有些闪烁,道“只是我很久没洗澡了,身上都有味了,你还是别抱我了。”
“哪里有。”我将脸埋在她胸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才抬起头来“你香极了,我就喜欢你这样。”
她微微一笑,白皙的脸上显出淡淡一丝红润“我还是想洗个澡,现下有热水么”
我知道她素来喜欢干净,躺了这么久,一定觉得很不舒服,连忙道“厨房里就有,我现在去帮你提水过来,你先去房里歇一会。”
她点了点头道“我要跟你一起去。”
我觉得她点头的模样乖巧极了,又很认真,叫人心动不已,不由笑道“跟着我做什么,我又不会丢。”
她却挑眉“那可说不准,我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看着你,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我忍俊不禁,拉着她的手越过青竹回廊,朝厨房方向走去。空气里沾着湿润的雨露,清透极了,我偷偷瞥眼去瞧她的侧脸,弧线优美精致,乌黑柔软的长发,散在肩头,比世上任何一道风景都好看。
这不是在做梦。
她就安然地,带着浅浅的笑意,陪在我的身边。
从厨房提了热水到房里后,我再去给她拿换洗的衣衫。她先前在古墓里的那件白衣残破不堪,又满是血迹,已经不能再穿了,幸而雨霖婞从客栈里将我们落在那里的包袱带了回来,我在她的包袱里翻了翻,将她另一套白色衫子取了出来。
只是取出那衣衫的同时,另外一个小物件从里面掉了出来,我连忙蹲下身去,捡起了那个小物件,却是一个绣银线的锦囊,外面过了一层透明的油蜡,是比较罕见的防水材质。
而那锦囊锁口的白色绳子被拉开,现出半截东西来,居然是一叠折叠得十分妥当的白纸,纸张泛了黄,看样子稍微有些年头了。
我认得这是一般练字用的表纸,上面用朱砂做了线,一般书塾的先生们便是叫学生用这种纸练字,纸并不贵,吸水性也很好,适合初学字的学生。
当初昆仑教我写字的时候,用的也是这种表纸。
奇怪,洛神怎么会有这种东西,还这般妥善地保存着。
我轻轻抽出其中一张,随意一瞥,不觉更是奇怪。这表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许多字,许多写得有些大,都超过了束缚的朱砂框线外,又有些写得略略小了些,毫无规矩可言。
这些字体非常丑,丑得天怒人怨,完全没有构架这种东西可言,而且这些字都有一个毛病,写竖钩的时候,该挑钩的地方竟不挑钩,一笔竖下,倒和我的风格有几分类似。
可是比起我写的字来,当真丑太多了。
我看得皱了皱眉,这些字怎么看怎么像是从来没写过字的小孩写的。
我先前见过洛神的字,字体娟秀漂亮,又很有力道,和这上面的字相较,根本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打死我都不信,这是她写的字。
若不是洛神写的,该是谁写的
再抽出一张,还是丑得一塌糊涂,不过稍微有些写得像样的,被人用朱砂细心地圈了个红圈。
我不由得一愣。
小时候练字的时候,写得好看的,昆仑也会似这般,将我写得好的地方圈起来,以作鼓励。我得了这些红圈,心里自然高兴,练字也练得越发起劲,一点也不觉得累,恨不得能早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