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后,黎枝也起床,t恤脏了,便裹着宋彦城昨日换下的深灰衬衫。她皮肤白得能发亮,深色相衬,乱发红唇,站在落地窗前来回踱步,边低头回短信。
阳光亲吻她的头发丝儿,宋彦城就这么望着,她像天使与妖精的结合体,足以与这春光比美。
忙完事,她走过来,额头重重往宋彦城怀里一抵,呜呜呜地撒娇,“你个野人。”
宋彦城心酥,切了一块苹果塞她嘴里,“那你不成了野妇。”
黎枝嫌弃,“难听。”
宋彦城侧过头,说话时,清清爽爽的柠檬香,“那换个别的,嗯”
黎枝下意识地想到那俩字,脸不由赧然,沉默躲避话题。两人就维持着这个姿势,静静依偎半刻。
黎枝忽然想起一件事,就这么顺便问出了口“诶,昨晚你们打牌的时候,我看到孟总左手腕上有条好明显的疤痕。”
宋彦城的关注点比较敏感,“你这么在意他”
黎枝点点头,“那当然,他在业内有个称号,叫圈内太子爷。”
“这么蠢。”宋彦城深叹一口气,“符合他本人气质。”
黎枝忍不住笑,“干吗啊你们这几个,跟小孩儿一样。”
不再玩笑,宋彦城任由她软骨功似的靠着自己,他继续做着手中的蔬菜沙拉,“他手上那条疤是割腕的时候留下的。”
黎枝骇然,“割、割腕”
宋彦城平静嗯了声,“他刚工作那会儿谈了个女朋友,是他初恋。后来分手了,那姑娘迅速嫁了人。惟悉没走出来,在洛杉矶为情自虐过。”
黎枝震惊得宛若得了失语症。
不想说太具体,宋彦城说“你看着他人模人样,千人追,万人捧,其实就这么回事,都有要死要活的时候。”
“他,他既然这么喜欢人家,怎么会分手”
“作的。”宋彦城轻描淡写,随即掐灭她的好奇心,“没希望了,孟惟悉这些年已经跟和尚差不多,六根清净,不近女色。”
黎枝也不想过多打探他人隐私,默了默,忽地小声说了句,“初恋真的很难走到最后,就像魔咒。”
宋彦城睨她一眼,极其敏锐,“你好像很懂。”
黎枝低着头,浅浅一笑,食指指腹蘸了一点沙拉酱放进嘴里。另只手往宋彦城的你腰上轻轻一掐,“好吃。”
她眼波流转,歪头笑的样子最是含情脉脉。偏偏宋彦城很吃这一套,怎么看都是勾引纵火。偏偏黎枝撩得有分寸,下一秒又神情自若。变脸之快,像个坏小孩。
白天他俩没出门,用餐以外卖解决,然后各干各的事。宋彦城忙工作,黎枝就坐在地毯上看剧本。她洗完澡后,宋彦城非要让穿他的衬衣。
宽宽大大的,完全遮住了好身材。
这男人眼神却含欲,激动的点总那么让人费解。
黎枝对拍戏很用心,剧本读之,品之,思之,揣之。忘乎所以,沉浸于角色世界。宋彦城分了心,两小时里瞥她好几眼,却始终不得回应。
黎枝正专注,头上就挨了下砸。
不痛不痒的,刚够拉回她注意力。她转过头,无语地望向罪魁祸首。宋彦城坐在书桌后,翘着腿,似笑非笑的眼神一抬,示意她看脚边的纸团。
黎枝捡起,捋开。皱巴巴的白纸上,宋彦城的字迹铁画银钩,偏偏内容旖旎多情,只两个字
夫人。
黎枝的腮红白画了,这两个字像一壶风流酒,沾上就醉。隔着距离,宋彦城的眼神深沉且轻佻,她捡起纸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