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胜说了一个偏远山区的小村落名称。
连成挑了挑眉。
如果真是那个地区,那确实够偏远的。
“我看过他第一本书,明显能感受到他连遣词造句都有问题,可不过才半年,他写的书就已经像模像样,能让我产生签约的冲动了。等知道他来自于哪里以后,我大概明白了他第一本书的文法为什么会那么别扭,也就更加期待他接下来的书会写成什么样子”
连胜喝了口牛奶,感受着它的温热。“他打字速度特别慢,但是每天都会更新四千字,从来没有断更过。我看着他成绩一点点进步,就像看着一个从山里跑出来的孩子,拼命的跑拼命的跑,眼看着终于快跑到目的地了”
连胜的话顿住了。
“在这之前,我对他一无所知。我只知道他是一个特别勤奋特别刻苦的写手,他把写书当成一种信仰,一条能安身立命的路。我以为我关注他,是在帮助他。可等我去找了他以后,我特别后悔”
连胜想起那一刻,熟悉的眩晕感再次袭来。
她闭了闭眼,“这一天多,我不停地在想,我是不是不该给他争取这次榜单。如果他没上榜,他就是一个在我们网站每天混全勤的普通写手,他每天只用写四千字就够了。他不会熬夜,不会想着爆更,他会和往常一样,先去打他的零工”
“就因为他上了榜”连胜哽咽着,“就因为我说了加油”
连成其实不太明白什么是上榜,什么是爆更,但大概能听明白这个作者是得到了什么机会,结果太拼命了,就真的把命拼掉了。
“姐姐,这个作者这辈子已经过得够苦了,我不能让他连最后一点尊严都不能保全”
连胜睁开眼,用恳求的目光看着连成。
处理完一些手续后,她知道了“迷路的雪”生平。
这个叫“阿布”的彝族男孩今年才二十二岁,可是从出生的那一刻,到死去的那一秒,属于他人生的每一段经历,都篆刻着苦难的印记。
矛盾的是,虽然他的经历如此苦难,可他的文风却积极向上,他的故事也让人读起来热血沸腾。
每一个看过他小说的人,都能感受到他胸中涌动的热血,感受到他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珍惜。
正因为一无所有,“迷路的雪”才那么努力地想要为人间留下一些东西,一些能宣告自己来过这世界的痕迹
“所以,属于他人生的讣告,不该是这样的。”
魔都的夜晚,属于每一个想要静静回忆过去的人。
每当回忆起过去,回忆起“迷路的雪”,连胜那双美丽的眼睛里,总是带着挥之不去的伤感。
连胜一口饮尽了杯中的红酒。
“是我那时候太傻逼。”
连胜举起酒杯,敬堂姐连成。
“还好我那时候没傻到底,知道跑去找你帮忙。也多亏有你出面,现在网上才根本搜不到迷路的雪身上发生过的事情。”
“我和我爸,都对你感到很抱歉。那时你能来找我,其实我很高兴,说明你还把我当亲人。”
连成摇了摇头,“你走后,每次我回大宅,看到那个小孩子,我都喊不出弟弟的称呼,他们的想法让我觉得太奇怪了。我爸也不能理解,所以才把创梦那边的管理交给你而不是二叔。”
当年连胜的父母会离婚,其实也和连成有一丢丢关系。
连成是独生女,连成的母亲生育连成时大出血,所以他们夫妻俩这辈子只能有连成这一个孩子。
连国强一直把女儿连成当做自己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