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说,你自己独立创作了一个剧本,想要卖给你们公司,本来你直接卖就行了,但是因为你有经纪约在,创梦就必须介入,你自己谈的条件都不算。多一方介入会多很多成本,有时候还会多加很多条件,比如说可以追加投资权啦,分成权啦,很多影视方都怕麻烦,情愿找没有经纪约在身、自己能做主的独立编剧。”
原本只有“甲方”、“乙方”就能解决的事情,现在要多个“丙方”,原创剧本买起来本来就有很多不确定性,很多公司都怕麻烦,还不如直接找个自由编剧委托创作。
胡珊妮越听头越痛。
如果她对这一行没有野心就算了,可她一直想自己独立创作出一部剧,并且看到它制作出来。
可按照冰若梦的说法,就算是她的作品,她想卖,光她自己同意不行,还得创梦同意
那要是创梦不同意呢
“如果我们不同意,当然不能签。”
胡珊妮的责编在电话里回复着胡珊妮,“作家经纪部服务与每一个签约作者,你们的每一份合同都要经过作家经纪部的法务审核,这么做是为了避免你们在合作过程中遇到不公平条款和合同欺诈的情况。”
“如果我不怕这些呢能不能不经过你们,我自行进行推介和出售”
胡珊妮一想到冰若梦说的那些话,就开始担心起自己的职业未来。、
她还特意去公司问了,据说创梦作家经纪部的法务很严格,很多影视公司都头疼和创梦的签约对象谈合同,其中就包括她所在的公司。
“这边建议你相信专业人士,因为很多作者是不具备行业经验和法律知识的。”
“你们的代理费我照常给你,你们能不介入合同吗所有法律风险我自己承担那种”
胡珊妮退而求其次,再次和创梦商量。
“这个要领导特批才行。”
胡珊妮的责编对作者提出的这些问题非常熟练,“具体问题要具体对待呢。”
胡珊妮失望地挂断了电话。
当发现自己写出来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其实自己都没有决定权时,胡珊妮连干活都不香了。
胡珊妮这种消极的情绪,在替身少女定档上映后才好一点。
替身少女是冰若梦的成名之作,也是她的第一本作品。冰若梦当初写它的时候,文风和阅历都不成熟,这本书虽然故事有趣,也只胜在当年这个题材还算“新颖”上。
这么多年过去了,网络小说的数量如恒河沙数,什么样的题材都被人写过了,时隔四五年再来拍,再用原著的元素其实已经过时了。
但这次上线的电视剧“替身少女”剧本是经过修改的,不但用了胡珊妮这样对原著认真的新人编剧,解决了原著上的很多硬伤;也用了露西这样对时下观众市场嗅觉灵敏的资深编剧,增加了一些新鲜受欢迎的剧情。
如此一来,不但原著庞大的书迷粉丝买账,没看过书的普通观众也看的津津有味,大家皆大欢喜。
除此以外,因为后来的剧本被调整过,女主角附身“白富美”后虽然是成年女性的身体,但性格却保持着少女的天真和单纯,且“美而不自知”。
这样的人设极为讨喜,而这种“一体两面”的角色演绎起来,在演技上也容易有突破,所以剧本一拿出去挑选演员时,就引起了好几位当红小花的兴趣和争抢,最后是一位在大银幕上获过重要奖项的年轻女演员自降片酬拿到了这个角色。
这个女演员长相好气质佳,演技也在同龄人里出类拔萃,虽然是美艳挂的身上的少女感却很强,和替身少女的角色相性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