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没有人,将鞋子脱下,赤脚踩在泥地上。
陆浓勾起嘴角,穿上了他的大鞋。
小脚套大鞋,走路一带一带的,陆浓丝毫不在乎,把自己的鞋子甩给裴寂安,拖撒着鞋子往家里走。
兴致来了,边走边唱
“我有一头小毛驴,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
陆浓的开心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过这几次试探,她确定,即便裴寂安失去记忆,但在他心中,自己仍旧是不同的。
从在病房见面开始,裴寂安明明失去了所有记忆,但当她因为生气走出病房,他还是第一时间跟了出来,事后想想,这和裴寂安的人设未免冲突了。
她敢保证裴寂安对待陌生女人绝不是这种态度,哪怕别人告诉他“陌生女人”是他的妻子,他也做不到这个地步。
是不是说,虽然裴寂安失去了记忆,可他潜意识里仍然记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