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又有别家的听说了消息,知道初挽收,全都过来送,初挽统统一块一个,竟然一口气收了四十多个。
这有些太多了,初挽带回去后,分门别类,把自己喜欢的,各样挑了好的留下来,剩下的,直接打包进一个箱子里。
现在她的论文已经写得初具雏形了,怀孕失败,她也不是那么着急,便想着干脆先回北京写论文。
和陆守俨商量过后,陆守俨也是这个意思“你在这里写论文,到底不方便,先回去吧。”
于是便商量着等初挽再有空的时候,就过来找他。
临别时,自然都不舍得,结婚两年多,其实相聚的时间没多少,现在纠缠了一个月,真是把该做的都做透了。
做透了后,不觉得腻,反而更添了喜欢。
用陆守俨的话说“抱着你,怎么都喜欢,没够”。
他就是怎么都没够。
晚上时候,就连吃饭,他都抱着她,让她坐在他腿上,亲手来喂她吃。
初挽懒懒地靠在他怀里“你干脆把我装你兜里吧。”
陆守俨“可以吗”
初挽捶打他,笑道“你是不是有病”
陆守俨却没笑,低头安静地看着她。
他没说什么,但是眸光中却仿佛包含着很多。
初挽被他看得有些脸红了,微别过脸去,道“就知道你不舍得我。”
陆守俨缓缓地抱住她,把她抱紧了,让她单薄的身子紧抵着自己,之后将脸埋首在她秀发中,才喃喃地道“挽挽,我有时候会觉得,西方关于男人女人的说法,很形象贴切。”
初挽“嗯”
陆守俨“说造物主在造了男人后,怕男人太孤单,所以趁着男人熟睡的时候,从他身上抽走了一根肋骨,这根肋骨便化成了女人。”
初挽埋在他怀里,闭上眼睛,汲取着他醇厚的气息,低声说“所以我是你的肋骨吧。”
陆守俨道“对,挽挽是我的肋骨,是我身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挽挽在我怀里,我才觉得完整。”
说到这里,他眸光看向远处虚无的一处,低声叹道“也许上辈子,挽挽就是我最亲的人,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当这么说着的时候,他自己也意识到,其实最初他对初挽并没有男女之间的渴望,毕竟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很小,他也并不懂什么。
事实上在他十六岁走入军校的时候,他对男女之情还很懵懂,也没任何想法。
那时候是纯粹的想照顾,觉得这个世界对她太苛责,觉得自己很没用,于是那种纠葛的情绪便延伸出许多的愧疚和疼爱。
后来,她明明长大了,他却依然习惯性地想对她好,总觉得她还是那个需要他的小女儿。
而这种习惯性的牵挂和疼爱,终于在某一刻变了质。
那一次,他恰好因公过去西安,知道她也在西安,便到处找她,走遍了西安的古玩市场,却一无所获,后来无意中听到几个铲子说话,知道他们如何从一个瘦弱少年手中抢到了钱,他陡然意识到了,详细打听过后,怒从中来,狠狠地教训了那几个人,之后跑过去山里找她。
赶上山洪,他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她,那个时候她发着高烧,浑身瑟瑟发抖。
他抱着她,在荒郊野岭中踩着污水往回走。
他还记得,那时候夜很黑,她无助地搂着自己的脖子,低声哀求自己。
她发烧意识不清,说了很多胡话,她求自己放下她,说她肯定活不成了,说她不想连累他,说她完全没有必要活在这个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