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一直等到现在才登门。
看着放在那边案几上的棉花,曹觅隐隐有些猜测这段时间,丹巴应当就是派人,去寻找这个东西了。
这是他今天登门的底气,用以交换的资本。
曹觅确实很想要棉花,于是她直接试探道“丹巴先生,对羊毛衫的制法很感兴趣”
丹巴大方地点了点头。
聪明人的交流,有时候根本不用说得太明白。
他将棉花搬到了曹觅面前,只道“此种奇花,此次我的商队从爪唆带回了约莫千株,其下都包裹着泥土,未曾枯萎,王妃或许需要”
曹觅点点头。
棉花的作用,与羊毛其实相差不算太大。
但是,对于盛朝这些习惯从地里面刨食的人来说,从土里面长出来的东西,和从羊身上剃下来的,其意义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简而言之,种植棉花,远比养羊取毛,更易在盛朝的土地上推广开来,让普通的百姓获利。
于是她点点头道“此物正合我的心意,多谢丹巴先生为我寻来。”
“王妃客气了。”丹巴看着她,皮笑肉不笑回应。
曹觅也不装傻了,直接道“我愿以羊毛衫的制造之法,向丹巴先生交换这千株棉花,丹巴先生以为如何”
丹巴闻言,双眼微睁。
跟盛朝不同,种植对于擅长畜牧的戎族人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棉花对于他们,作用其实不大。
但跟盛朝人相反的是,他们拥有着无数的羊群,羊毛是戎族取之不尽的材料。
两方这番交易,可以说是各取所需了。
“多谢王妃。”丹巴也不扭捏,直接承诺道“是小人欠王妃一个人情。十年之内,我名下产出的所有羊毛衫,不会出现在盛朝的土地上,与王妃争利。
“另外,我的商队三年内,每年都会为王妃从爪唆带回至少一千株棉。”
曹觅迤迤然喝了口茶,点点头道“有劳丹巴先生了。”
两人相视一笑,又很快各自别开眼,默默算计起自己在此次交易中获得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