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些”,角落里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
四个人一齐转过头。
一个年轻人在角落里好奇的探着身子看向这边。
“哦,新来的法医”,夏洛克飞快的扫了一眼对方胸前的身份牌,露出一个鲨鱼笑。
“拜托你闭嘴,安德森,你拉低了整条街的智商。”
安德森
约翰已经被夏洛克今天接二连三的毒舌刺激得有些麻木了,他凑近达芙妮,小声地问,“夏洛克一直都是这样吗我是说在工作的时候。”
“当然不”,达芙妮说完,像想到什么似的,上下打量了一下约翰,提议道,“你可以试试问问先生同样的问题,如果你同样疑惑的话。”
闻言,约翰的五官都皱在了一起。
“你确定我不会呃拉低整个伦敦的智商”
达芙妮给他一个安慰的笑容,“相当确定。”
于是约翰一脸壮士赴死的表情开了口。
“我我也想知道为什么”
夏洛克一脸诧异的转过头,约翰甚至都做好了他下一句要对自己的智商进行嘲讽的准备。
但夏洛克也仅仅只是看了他一眼。
“伤口平整,切口精致,分割漂亮,这表明凶手对人体结构非常了解,对刀具的使用也很熟练,相应的年纪不会太小也不会太大没有相当的经验和一定的力量不足以支撑凶手完成这一行为;凶手特地麻醉死者再拿走死者的头颅和指甲,为什么显然他就是为此而来,他有收藏头颅和指甲的癖好;夜间犯案,带走头颅,那么他必定回去之后还要对带走的头颅进行处理,假设他有一个伴侣或者同居对象,他要怎么保证自己夜晚出门还带回去一个满是血腥味的头颅不被对方发现又怎么保证自己收藏的头颅不被对方无意间撞破别忘了他可是谨慎到没在案发现场留下任何的指纹;至于居住范围,你们觉得一个带着血腥味四散的头颅的人能在夜晚的街道上走多远”
明显不耐烦的语气,但听起来又很耐心的一段解释。
夏洛克的话说完,约翰敏锐的发现雷斯垂德看他的眼神明显的敬畏起来,相对的,安德森不善的眼神几乎要把他射穿。
约翰默默的退了一步,站到了达芙妮身后。
雷斯垂德迅速指示身边的警员,“马上排查两公里范围内三十到四十五岁之间的独居男性。”
“等等”,夏洛克制止了他,他转头看向达芙妮,“你的发现呢达芙妮。”
“有两点,我觉得非常奇怪”,达芙妮撑着下巴,不解的盯着床上的尸体。
“第一,死者的梳子去哪了”
夏洛克好像被提起了一点儿兴趣,“梳子”
“没错,梳子”,达芙妮肯定的点头,“死者的梳妆台上和盥洗室里都没有发现梳子,本来我以为是被凶手无意中带走了,但我查看了前两次案发现场的照片,同样没有找到死者的梳子。”
“你的意思是”,约翰若有所思,“梳子被凶手有目的带走了”
达芙妮点点头。
“很有可能,但如果凶手带走了梳子,原因是什么”,她不解,“还有第二点,凶手为什么要拿走死者的财物”
“什么意思”,雷斯垂德并不理解这个问题,“拿走财物不是很正常吗杀人劫财,也许这个变态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