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看着沙发上明显陷入沉思的两个人,主动的走向厨房,承担了中午做饭这个艰巨的任务。
“除掉所有不可能的假设,剩下的即使再让人不可置信,那也是真相”,达芙妮轻声呢喃着夏洛克的名言,不断的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写画画,一边建立假设一边又推翻假设。
她没注意到夏洛克从听到那句话开始就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
“梳子被凶手带走了,不是因为价值,不是因为收集癖,只能因为它对凶手有用梳子能用来干什么梳头可凶手不可能会在案发现场给自己梳头”
“那么凶手是要给死者梳头”,达芙妮成功被自己的想法噎到了。
“换个角度”,夏洛克开口提示她,“凶手不会在案发现场给自己梳头,那容易留下毛发,所以”
“所以他是要在案发现场之外,给”
达芙妮瞪大了眼睛。
“给自己梳头”
这是什么破毛病
“通常连环杀人犯,都有和其他人与众不同的癖好或者习惯,其中强迫症是最为普遍的一种。”
夏洛克用他低沉的,带着微微震动感的声音,将一个连环杀人犯的行为逻辑铺开在达芙妮面前。
“凶手没有在犯罪现场留下丝毫的痕迹,说明凶手性格细致,做事缜密,最大的可能是他带了手套,鞋套,穿着一次性的防护服,甚至他还用浴帽或者别的什么将自己的头发都包裹了起来。”
“三期案子的被害人有两个共同的特点单身女性,年轻漂亮。作案时,凶手的手法是先将被害人麻醉,然后再杀死,还带走了她们的头颅和指甲。”
“但他为什么要麻醉被害人”
“如果只为杀人而杀人,捂住对方的嘴找准要害,以凶手对手术刀的运用和对人体结构的熟悉程度来看,只要一下,他就能悄无声息的结束一条生命。”
“为什么要退而求其次,选择更为麻烦的方式如果被害人中恰巧有人体质特殊,对麻醉剂拥有一定的抗性,那么她就极有可能在凶手犯罪的过程中醒来,挣扎,尖叫,甚至成功反击。”
“凶手的目的是什么”
达芙妮的双眼随着夏洛克的分析而渐渐失去了焦距,她完全沉浸在对方的推理之中。
不单纯的只为杀人,那凶手的目的是什么
几乎是下意识的,她喃喃道“头颅。”
头颅
话一出口,达芙妮自己就愣住了。
一般而言,杀人分尸的变态杀人犯,大多因为享受杀人,施虐,或者分尸的过程而作案,而像这起案子一样登堂入室作案的类型,将尸块带出案发现场,除非是凶手对被害人有某种深切的情感,变态的爱,强烈的恨又或是其他
达芙妮的脑中迅速闪过一道光,她猛地提高了声音。
“是头颅,凶手的目的是头颅”
“凶手使用麻醉剂,是因为他想要的是一颗漂亮的头颅”
众所周知,人的身体强烈的痛苦有着极强的条件反射,在痛苦中死去的人,即使只有一瞬间,那痛苦也会反映在尸体上。
最典型的表现就是肌肉紧缩,身体蜷曲,表情狰狞。
“凶手是担心狰狞恐惧的情绪爬上死者原本安静美丽的脸蛋,他或者是个收藏者,或者是个艺术家,总之,他期待一有着颗恬静美丽面容的头颅。”
夏洛克赞同的看了达芙妮一眼。
“不错,在得手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