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便是这样一个城市。
贫民窟坐落在老城区,高楼大厦向外扩展,仿佛是为了隔绝老城区和外界的联系,将它囚禁在狭窄肮脏的一掊黄土之上。所谓的贪污腐败打家劫舍在哥谭几乎成为了一种“合法”的现象,官商勾结,黑手党买通警察局而胡作非为,警察收下了黑手党的钱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光明正大地涉足偷运行列。至于穷人,除了犯罪,穷人永远是被压迫的对象。
这就是哥谭,罪犯的摇篮,滋养罪恶的地方,永远没有公平公正的地方,嘲笑蔑视庄严神圣法律的地方。
或许按照一般套路,这时候就应该跳出一个光明英雄,打败坏蛋,拯救哥谭市民于水火之中。但是,哥谭不需要英雄,每当有人想充当声张正义的英雄时,等待他的便是来自哥谭大半人的围攻。
哥谭不需要长着一张正义脸的人跳出来装好汉,哥谭有她的骑士。
“哦一个打扮得像个大蝙蝠的家伙,抓住了哥谭黑手党首领之一的费康尼”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影穿着一件白衬衫,站在阳台上,看着街上稀稀拉拉的车灯以及并不刺眼的街灯,玩味地对电话另一头的男人道。
她是一个东方人,生得一双妩媚的桃花眼,从面容上看她只有二十多岁,身材凹凸有致,绝对能令大部分男人过目不忘心驰神往,一双白白的大长腿露在外面,赤着脚站在冰冷的地面上,夜风吹拂着她的衣角,但是她似乎并没有觉得冷。
是的,老大,这可是千真万确,我的一个线人告诉我的,那个流浪汉老杰克,你知道的,他之前给我了很多信息。这次是他亲眼所见,还帮我拍了照,不过是用我给他的劣质手机,像素不高,加上天黑,照出来有些模糊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兴致冲冲。
“亨利,就为这事,你大晚上凌晨两点多把我叫起来”林千沙打了个哈欠,声音听起来漫不经心,仿佛已经失去了对这则消息的兴趣。
电话那头的人急了。别这样,总编老大,你难道不觉得这是一条爆炸新闻我的天啊多少年哥谭没出一个找死充英雄的脑残,现在总算出现了一个,还他妈的抓住了费康尼那可是费康尼在哥谭可以说一手遮天的家伙啊我敢保证这是第一手资料,我都已经把钱交给了老杰克,如果你不通过我这不就是白给了吗这可是我们那快要破产的报社的希望啊,再没有点有趣的消息,我们就没饭吃了算我求你,克丽丝,把明天头条给我吧
林千沙挑了挑眉,微微勾起嘴角,不过那语气依旧慢条斯理“话你倒是说得头头是道,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屁一样。就为头条这破事打扰我休息,你是想死还是不想活有时间跟我在这里说一大堆废话,还不如趁早写出你的新闻稿,六点准时发我邮箱里,让我满意了,头条就是你的。”
天呐克丽丝你简直就是我的女神你等着我马上就去写我男人兴奋地叫着,可惜还没等他表达完自己的感激之情,嫌他啰嗦的林千沙直接挂断了电话。
她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刚才黑影消失的方向,突然勾起了嘴角。
当林千沙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她还是一名从哥谭贫民窟里走出来的大学生,靠着优异的成绩,拿到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奖学金。而她的任务目标,是一个名叫布鲁斯韦恩的家伙,普林斯顿的校友。
第一次听到这名字,林千沙就觉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听过,直到她看到系统给她的基本信息资料,看到了那个布鲁斯韦恩的脸,脸色顿时有些古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