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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104(6/6)
大度,边境的安宁也不需要将士用命,只要让他们称臣,同时供养着他们,不让他们饿着,他们就安分守己了。不过,我听说西疆有很多部族的图腾的确是狼。”

    “他们是狼”赵毓说着就笑,“他们撑死也就长了个狼的样子。如果他们真是狼,我们是羊,那为什么我们可以满眼都是暮春三月,山野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而他们只能在冻土两侧吟唱着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我大郑列祖列宗的武德可不是吃白饭的。”

    文湛一直安静听着,此时抬头,用筷子把一小块炖的烂烂的鸡肉喂到赵毓的嘴中,“你呢,最近忙什么”

    赵毓把罗家和徐总督公子的事情大致说了说,“黄瓜已经有了章程,罗家的事情看来还是应该按照他的想法做。我觉得烦心的是,吉王叔的祖产地契还在我手里,我不知道该还还是不该还,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还给他。陛下,在您看来,罗小草的爹和吉王谁更短视,谁更贪婪”

    “吉王。”文湛说话,一点都不犹豫,甚至连思索都不必。

    “我知道你不喜欢他,可是,”

    文湛摇头,“罗小姑娘那位尊亲原本不过普通一农人,家底薄,去年雍京银价一役遭了池鱼之祸,几乎到了一穷二白的境地,不然也不会卖儿鬻女,断绝骨肉之情。他至此孤绝之境,想要翻身唯有放手一搏。”

    “可是吉王毕竟不同,他有世袭罔替的王爵,祖传的丰厚土地,每年几万两白银的年俸,这样的高爵厚禄依旧不满足,真是,”

    也许觉得吉王毕竟是王叔,所以文湛没有将舌尖上那句“猪狗不如”说出。

    他只是说,“我看不上吉王就是这一点,每天装着韬光养晦,以大智若愚为傲,其实他是真欲壑难填,而且还是真愚。”

    赵毓,“所以你让他去烧猪肉,眼不见为净”

    “我让他去烧猪肉,因为这件事需要宗室王公去做,虽然没有世俗的权位,却有宗室的尊贵,而且不容易出错。”

    文湛安静吃面,吞咽下才说,“我虽然自知还没有圣主的德行,却不至于昏聩到以自己的喜好去贬斥王叔,一个名字写在宗室玉牒上的大郑王公。”

    他说完,发现赵毓一直看着他,眼神有些古怪。

    “你看我做什么”

    方才黄枞菖说赵毓“凤子龙孙”不通世俗人情,现在他面对眼前这个更加“单纯”的皇帝,觉得有些滑稽。

    “陛下,您是不是对一穷二白这个词有什么误解”

    皇帝,“”

    罗金梁卖女儿,并不是到了真正吃不上饭的地步,而是在他心中土地比骨肉更值钱。女儿算什么甚至儿子,老婆都不算什么。折了这一个,只要手中有田产,就不缺老婆,只要有女人,家中就不缺孩子。

    土地才是万世根基,子子孙孙,无穷尽。

    已经丑正一刻。

    帝王寝殿雕花窗外是浓重的夜。

    赵毓忽然抬手,顺着文湛握住汤碗的手指轻轻摸了摸,他的手指非常好看,劲瘦有力,却又显得异常名贵,接触到手指肚上的触感是温热的羊脂玉。

    “我找军医看过了。”赵毓忽然开口。

    “嗯。”

    “那个毛病,,已经好了,”

    “嗯。”

    文湛只是安静的听着,好像没有任何反应,可是他的手指却端不稳手中的碗,汤泼洒了出来,湿了软塌木案上铺着的缂丝。

    水渍下是正红色的芍药,此时印在纯黑的底色之上,红艳艳的,像是正在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