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54章 风城凶案(1/4)
    芝加哥有个别名,叫做“风城”。

    在冬春两季,密歇根湖刺人的湖风会从北方南下,裹挟着自北冰洋而来的寒流冲进芝加哥,狂风呼啸着在高楼大厦间横冲直撞,穿过大街、水道和大大小小的风巷,打得人面皮发紧、行路艰难。

    这座城市的市民唯一全年日常必备的外套只有风衣,而所有人都已经习惯了缩着脖子双手插兜、身体向前倾、半垂着脑袋走路了。

    狂风虽然恼人,但逆风开车、尤其是逆强风,带来的却是另一种不同的感受。

    雷文顿是一辆非常适合风城的车。它的车身偏重,底盘可以压得非常稳,但车头和两侧的格栅风阻设计和芝加哥的狂风配合完美,在行驶的过程中,迎面吹来的暴怒大风相得益彰地把原本偏轻的车头往上托了一点,营造出一种随时可以起飞的微妙错觉。

    而这辆车的表盘设计干脆整个都是飞机仪表盘的样式,开上路给人的感受,完全像是在开一辆f22战斗机。

    逆着风在芝加哥外的公路上跑了一圈之后,杰森满意得不行,在中东的荒野里他可摸不到这样的顶级超跑,更别提在哥谭的时候了,从前他只有一辆机车,虽然酷炫无比,却只能在当罗宾的时候骑。

    而现在,这辆机械感十足的冷艳美人,完完全全地属于他。

    这是一种十分新奇的感觉,是实实在在握在掌心中的满足感,也是不必担忧随时会失去的安心感。

    “好的没学,控制欲倒是学了个十成十。”杰森不由得在心底唾弃自己矫情,嘀咕着打满方向盘,他开着车从高速公路上并入进市区的岔道,抬头就看到66号公路的里程指示牌“呣或许夏天再来跑一程也是不错的选择。”

    芝加哥是66号公路的,这条始自风城、终于洛城、连接贯穿了美国中部到西部的公路,在每年的夏季都会举行盛大的车友会,不拘来宾和举办方,在西部的荒野中,只要路边扎堆的人数够,欢宴就能随时随地办起来,彼此陌生的人们热情如火,每一辆车都载着大桶的啤酒、肉肠、牛排和烧烤架,来者不拒地欢迎着喜欢车和公路旅行的过路人与新朋友,到了晚上,伴随着来自全国各地的dj和漫天的镭射灯,还会有刺激惊险的改装车大赛,所以在六到九月份的时候,这条漫长的公路还被称作66号赛道。

    它历史悠久、饱经风霜,是所有美国人心中的圣路对杰森来说也不例外。

    杰森曾经有个计划,在高中毕业之后,拉着迪克来一趟朝圣之旅,但很遗憾,他的计划夭折了,那本厚厚的公路旅行规划笔记伴随着他的尸体一起埋进了棺材里。

    算算时间,如果他没半路死掉,毕业日也就在今年,如果中东那边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也许在成年的那天,他可以开着雷文顿沿66号公路走上那么一两天,弥补这个遗憾。

    在那之后,或许他还可以考虑考虑补补课,重新去考个大学什么的。

    我以前的成绩进常春藤还是没问题的。杰森漫无目的地发散着思维,开车的精准度却丝毫不减,雷文顿的轮胎压着线转弯,尾灯在半空中划过一个炫目的弧度,在红灯亮起的前一秒冲过十字路口。

    他回忆了一下自己以前的模拟gat测试成绩,自信满满地觉得,虽然荒废了两年,但凭他的知识水平和如今的身家,再加把劲,考进宾大的沃顿商学院完全没问题。

    不,或者就近在芝加哥也可以。

    之前杰森还在当罗宾的时候,选择沃顿这个目标,纯粹是因为其所在的费城离哥谭非常近,中间就隔了个纽约,有什么事开车回哥谭只要两三个小时,直升机就更快了。但现在,既然选择芝加哥作为新的,那么芝加哥大学的布斯商学院显然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