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洒在长街,雾气朦胧。
石狐子骑着他的红鬃宝马守在将军府的坊门下,边等人,边听远处的歌声。马是宁婴带他去东市选的,而这送剑的歌,早被咸阳人挨家挨户传唱开去。
此处往东二十余里是卫戍军把守的咸阳武库,为准备阅兵,从河西新军中遴选出的五千百将已集合于城郊,今日就要领取诏事府的新式长剑,其中,似公孙家这样从陇西关中旧部调来的占六成,河西本土出身的占四成。
石狐子本不知这些,只因公孙邈和范忱都是五千百将中的一员,所以才答应作陪,要庆贺二人领剑参军。
一个年关,他经历了很多事。
“石狐,前段时间不是在闭关铸剑么,约你也不来,怎么今天就有了兴致”
“对了,你的新剑叫什么名字”
马蹄脆响,迎面两个身影从雾气中浮现。公孙邈肩披白袍,发系纹卉冠,细长的眉毛之下生着一双目光灼人的眼睛。
另一个软甲束腰,骑着黑马,正是范雍之子范忱。其人龙精虎壮,眉宇和范雍相似,一望便知是西戎与关中混的血。
“剑名应龙,是阿葁给起的,不过现在还没有成功。”石狐子笑了笑,朝二人招手,“走,一会到武库,教你们认新剑。”
“那你可得先跑赢再说”
公孙邈嚯一声,纵马冲去。
疾风刮过长街。
石狐子一眨眼,但闻西戎铃铛响,范忱也如一道黑色闪电从他面前窜没了影。
“且让尔等五十步”
在将军府武场里,石狐子初次遇见了虽不是冶署工师,却和他一样懂剑的人。
公孙邈自幼习武,极其擅长于击打破绽,动作技巧性极强,他手里有一把名孝天的三尺长剑,用久了,他便知道剑身何处刚硬,何处柔韧,常交替变化使用。
石狐子只是众多陪练之一。
他还没有自己的剑。
石狐子拿的是公孙予借他的剑,每次不一样,也正因如此,他才发现公孙邈其实对府中任何一把剑都了如指掌,甚至击打何处易使剑身震动也一清二楚。
再说范忱。
范忱喜好重剑,他的速度和力量让石狐子可望不可及,剑在他的手中不是剑,而是长在身体上的一根骨头,其重量永远不会是累赘,而是恰如其分集中在锋刃。
一击而能致命。
一开始,石狐子不是二人对手,每次都鼻青脸肿回去,可他不服,屡败屡战。
他从来不怕挑战身份高的同龄人,因为经验告诉他,这些人也是血肉之躯。
而十七岁的少年就是这样,只有先能做对手,才能成为朋友,石狐子不怕被打,打不服,也就从众多陪练中脱颖而出,练出了秦地那半野架式的格斗。
他身手敏捷反应快,还会讲故事,他把关于铸剑的工艺说得神乎其神,终于说动公孙邈和范忱,让他们一起去西城头看山看水铜铁,吹了回冷风。
一吹,二人傻了,觉得石狐子是个好兄弟,紧接着念念不忘,真成了朋友。
石狐子也觉得师门辛苦一年研制出的良剑没有嫁错人,渐渐就把对秦郁求而不得的痛苦转移到与同龄人的相处之中。
毕竟,自从他学会用火,秦郁一直对他不冷不热,有时彻夜和他谈心,有时又对他的请命熟视无睹,看见都绕道走。
他才明白一个道理,要让秦郁接受自己的心意,跟在后面捡羽毛是没用的,他得自己打磨一对能上九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