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样,愈发像是来蹭吃蹭喝的了。”
“那是你。”治鸟扭过头,去看旁边石榴花。
元邬不做声了。
是呀,文岳道人尚未成宗师之时,也曾招惹过是非,去往温柔乡里躲过一阵,恐怕两人那时候就认识了。
“也就是说,唯独我一个,是来蹭吃蹭喝的”
“那时他在我那里,可是许过诺的。”那时候的文岳是真得惨,他说自己爱上了不该爱的人,那人只是图他炼丹的本事,根本目的,是要取他心血修为,为自己提高修为,“没想到呀,那时他心生魔障,我还觉得文岳走不到现在呢。”
“哈哈哈他去找你可是最聪明的。谁不知道,你那温柔乡里,只有一种魔障。”除了对治鸟的爱恨,其余心思,无一不是浮云,一吹就散。
“你可听说过,今日从你那里离开的剑修”
“他是个剑修”知道元邬说得是谁,不过昨日的男人,行事轻浮,他的确没看出来是个剑修。
“你可别告诉我,相伴三日,你连人家底细都不知道。”这会轮到元邬吃惊了。
“我为何要知道,我连他姓是名谁都不晓得。”
脑壳痛,元邬揉揉太阳穴“什么都不放心上,算了,直接同你说吧。那人是得罪了第一宗,去人家库中偷了镇宗兵器,从你那里一出来,就被追杀了。”
“哦,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那把剑现在就在你温柔乡里。”
“什么时候的事儿,我怎么不记得”他疑惑地看了元邬一眼,忽然想起来,似乎是有这么一回事,“哦,我想起来了,丢仓库去了,我又不是剑修。”末了又说,“整个修真界里,唯独剑修最难伺候,一个个孤高得很,惹了什么祸都乐意推给别人。”
就这样,还天天把“君子剑意”挂在嘴边呢。
“你说这话,要得罪一堆人的。”
“我怕什么,现在对我喊打喊杀的,不一半以上都是剑修”假剑修罢了,他们的心思,没有比治鸟更清楚的了。
这修真界里,总有那么一批人,以为纯靠武力就可以至上。凭着这一套理论,商修、医修,谁都看不起。
这其中,最看不起恨不得杀之后快的,就是他治鸟。就像之前那个男人说得那样,有说他修情道的,也有说众生道的,处处留情的性子。
他们能以力破法,世上却没有只要强大就能俘获情人的道理。
不然死在心魔劫上的,就不会那么多了。
而治鸟,偏偏就是心魔劫中一环。
动了心、乱了情,终于决定要“杀心证道”了,却发现这人的手段并非是凭着呼风唤雨的能力就杀得死的,恨得牙根痒痒、爱得如痴如狂,到了,才明白落在圈套里的只有自己。
两个人坐着赏景闲话,不知为何,偏偏有人看不惯。
一柄细剑眼见就要刺入治鸟胸膛,元邬折扇伸展,剑锋钉入扇骨三寸“我这扇子可是托冶君做的,锻造废了十八年六月,光材料便找了足足三千小世界,你说,你要怎么赔我”
来人双目赤红,才听不进他的话,只指着治鸟破口大骂“你这贱货要不是你,他早与我成亲,要不是你,他也不会死”
都是修道者了,本也不在乎什么性别,心动了,就在一起,来者恐怕就是其中一个。
往日里,温柔乡在修真界,就是传说般梦见的存在,相当于凡俗眼里的聊斋,里面都是惑人美艳的“妖精”。外界虽褒贬不一,却心里都有个隐秘的愿望,若是能走进去,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