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天的时候,李俊毅赶工赶到黑眼圈都能搭到肚子上,身体太过疲惫,精神也就佛了。随着时间越拖越长,他焦虑的时间也长到完全想摆烂。最糟糕的结果无非就是资方撤资,他也搞不来钱,那他去抵押房产或者更极端点,借高利贷么,总归能拍下去的。
这个心态一直维持到第二十五天,资方全程完全隐身,没有任何动静。连续赶工了二十来天的剧组被折腾的人仰马翻,导演自己都扛不住了,宣布全组休息一天。在堪称昏迷的睡了快二十个小时后,醒来的李俊毅离家出走的精神回来了,又开始慌。
资方那么长时间没动静,感觉更像是要憋个大的啊
“你说,她不撤资会不会是想着等我拍完,卡住这个项目不给我上线”李俊毅越想越有可能,“就是彻底把我按死在地上,我这段时间的工作都是白费功夫”
资方是可以通过版权限制制作方电影发行的,投资电影本身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购买创作作品的版权,继而通过作品版权获利。如果项目有很多资方,那还可能出现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或者投资金额太小,前期就会签署版权让渡协议。但在项目独资的情况下,姜南柯是唯一的王,这不是虚名,她真的有这部作品的生杀大权。
如果姜南柯卡住了电影上线的渠道,那这部作品只要片源流出,哪怕只是在网络上流出,所有涉及相关流程的人都是在侵犯她的权利,只要她一纸诉状告上去,稳赢,就不可能输。导演在这种官司里哪怕再怎么有证据证明,他也是受害者,并非他故意把片源流出去的,他也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二十来天前还能很肯定的说资方不可能撤资的制作人,在经历了资方二十多天的沉默和导演二十多天的骚扰后,也有点虚了,要是年轻怒气上头,真准备鱼死网破呢何况这事儿对他们来说是鱼死网破,对姜南柯而言极有可能只是花钱买个乐子啊,那姑娘随手就能签几十亿韩元的支票,身价绝对不菲,那再花几十亿找乐子,也不是不可能啊
到底是同一条船上的人,船翻了确实是两人一起死,制作人如今没有置身事外看好戏的心情了,给自家老板打电话,前因后果这么一说,问老板的想法。
老板在飚了一串脏话后,很肯定的告诉他,姜南柯不是花钱找乐子的类型,“我见过她几次,不是蠢人,不会干蠢事,她投资是为了赚钱的,不可能干阻拦发行的事。”
“那她现在”
“再等等,我估计她已经做了点什么,那种会让你们头疼却不会耽误项目进度的手段,只是你们没发现。”老板尝试思考如果这事儿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会怎么解决,根本想不出来,这种问题根本不会发生在他身上,李俊毅这种傻逼,他这辈子都没见过
老板勉强能想出的一招也就是,“她有没有卡你们项目报账摄像组的机器租期续约,卡了吗”
制作人也想过,“没有,之前已经到期过很多次了,我们大机器贵价的那种机器都是一个礼拜一签,李俊毅抠的很,怕用不上还要给租金,很节省制作费。”
那就想象不出来还有哪里能出问题的老板表示,“再等等,如果十天后,姜南柯还是没联系你们,你再联系我。”
“明白。”
十天还没到,五天到了,从事发至今,一个月过去了,已然开机的项目因赶工都完成拍摄计划的一大半了,进度飞快。
此时,才得到餐饮组报账出了问题的导演和制作人,才明白什么叫化骨绵掌,无声无息,能打的人内伤。
此时的导演和制作人已经一点火气都没有,反而有种悬着的靴子终于落地的安心感